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发〔2006〕1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当前启动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后的各项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深圳市突发重特大传染病(含不明原因疾病)疫情应急预案》和《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预案(卫生部分)》(200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防控人禽流感二级响应过程中的责任和措施,做好当前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市卫生局
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卫生系统人禽流感防控二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制定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实施方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病人的隔离救治措施,做好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落实现场卫生处置控制及监督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市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与农林渔业局保持沟通联络,并协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提请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二、市公安局
协助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疏导交通,保障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对不配合隔离治疗的病人和不配合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市农林渔业局
负责对人禽流感发病病人居住区周围的有关动物进行监测、免疫、消毒。根据市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与市卫生局保持沟通联络。
四、市城管局(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