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深圳市卫生系统结束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二级响应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深圳市卫生系统结束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二级响应的通知
(深卫发〔2006〕120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6月14日,我市卫生系统启动了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二级响应。6月11日,我市收治一例不明原因肺炎(疑似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6月12日经市疾控中心采样检测,并经省疾控中心复核,认为“患者符合H5N1亚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标准,建议卫生部专家组进一步协助诊断”。6月15日,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国家流感中心检测,咽拭子标本禽流感H5N1核酸为阳性,病毒病所病毒基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对标本进行了H5N1病毒核酸的平行检测,结果亦为阳性,卫生部专家组会诊判定该病例为人禽流感确诊病例。截至目前,全市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网络未接到新发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至6月20日,与患者密切接触的98名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满,无异常发现,解除了医学观察。6月30日,市疾控中心采集患者血清标本检测H5亚型抗体阳性,滴度1∶320,H5N1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平行样本送广东省疾控中心检测,检验结果一致,表明患者已无传染性。目前患者仍在东湖医院留医,神志清醒,情绪稳定,配合治疗,总体病情稳定,已脱呼吸机,目前主要给予抗感染和综合对症支持治疗。
  根据《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预案(卫生部分)》(200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专家组意见,决定从即日起结束人禽流感防控二级响应,转为常态防控。
  要求各单位通过本次组织开展二级响应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应急预案和疫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落实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各项措施。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人禽流感病例的诊断、救治和转运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分散接诊、疑似留观、定点收治、危重集中”的原则。加强发热门诊的运转工作,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继续落实人禽流感防控各项措施,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进一步普及人禽流感防控知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传染病日常监督工作,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