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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7〕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近期,我市气候异常,据专家预测,今年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偏重发生;同时,各类突发事件屡有发生;社会安全事件隐患较为突出。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应急管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广元历来是四川自然灾害多发地、重灾区,从事高危行业的企业较多,存在重大危险源,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存在一些重大事故隐患。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给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对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此项安国利民的大事抓好。
  二、加强应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全国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整合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协同行动方案,全面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反应能力。
  (一)加快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县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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