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招商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区县经计委、开发区经贸招商局、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委防火重点监控企业: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市经委决定从5月10起,在委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防火重点监控企业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执法,大力实施安全通道畅通工程、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工程,确保各单位消防安全生产稳定。
二、组织机构
市经委成立工业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奚永生 市经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艾尼玩·伊布拉音 市经委副主任
马迎春 市经委
成 员:石 斌 市经委运行处处长
胡国辉 市经委运行处副处长
信 燕 市经委运行处
芦 慧 市经委运行处
卢厚山 市经委运行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具体工作,由石斌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处。办公室电话:2824530、2819125,传真:2834786、2819125。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
根据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委确定的专项治理范围是:
(一)委机关及直接承担物业管理的职工住宅小区;
(二)委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公司);
(三)工业经济运行重点监测企业中的重点防火企业(公司)即:乌鲁木齐市环鹏公司、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缢达纺织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雪峰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美克国际家具股份公司、新疆安佳木业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毛股份公司。我委确定的专项治理范围统称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