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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坚持开拓创新。“五五”普法与我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全省将步入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要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工作形式,积极探索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坚持注重实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方式,重视从实际出发,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在全省建设系统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使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培育和强化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根本原则,是否忠实履行了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宪法的要求,切实解决建设领域影响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要积极向群众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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