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开展签约行动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7〕64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提高我省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劳动保障部《
关于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湖南省开展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签约行动实施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湖南省开展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签约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重点为美容美发业、娱乐休闲业,下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切实提高三个行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时间:5月-7月。
二、目标和任务
1、基本摸清全省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企业底数及企业劳动用工基本情况;
2、规范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使其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推进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省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厅长赵湘平任组长,副厅长吕兴元、龚建明、蔡畅元任副组长,厅办公室、劳动工资处、法规与监察处、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统计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副巡视员陈吉权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2、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根据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用工特点,分类制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并督促企业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制订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3、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在签约行动的过程中,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与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有机结合,并严格按《转发劳动保障部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7〕60号)要求,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建立以劳动合同签订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面掌握企业用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