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的通知

  3)如果建筑单层顶棚(天花)面积较大,可单独绘制一些房间和部位的顶棚(天花)布置放大图。放大的顶棚(天花)布置图应标明其所在原来的顶棚(天花)平面中的位置。
  4.6.3  立面图。应画出需要装饰装修设计的外立面和室内各空间的立面。无特殊装饰装修要求的立面可不画立面图,但应在装饰装修说明中予以交代。立面图中应表示出以下的内容:
  (1)标明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轴线编号,标注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尺寸及需要设计部位的立面尺寸;
  (2)绘制立面左右两端的内墙线,标明上下两端的地面线、原有楼板线、装饰的地坪线、装饰设计的顶棚(天花)及其造型线;
  (3)标注顶棚(天花)剖切部位的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所有尺寸,标注地面标高、建筑层高和顶棚(天花)净高;
  (4)绘制墙面和柱面的装饰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配置、饰品、广告灯箱、门窗、栏杆、台阶等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尺寸。非固定物如可移动的家具、艺术品、陈设品及小件家电等一般不需绘制;
  (5)标注立面和顶棚(天花)剖切部位的装饰材料种类、材料分块尺寸、材料拼接线和分界线定位尺寸等;
  (6)标注立面上的灯饰、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空调控制器、开关、按钮、消火栓等的位置及定位尺寸,标明材料种类、产品型号和编号、施工做法等;
  (7)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8)对需要特殊和详细表达的部位,可单独绘制其局部立面大样,并标明其索引位置。
  4.6.4  剖面图。剖面图包括表示空间关系的整体剖面图、表示墙身构造的墙身剖面图,以及为表达设计意图所需要的各种局部剖面图。
  4.6.4.1  整体剖面图应剖在层高和层数不同、地面标高和室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整体剖面图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标注轴线、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和外包尺寸;
  2)剖切部位的楼板、梁、墙体等结构部分应按照原始建筑图或者实际情况绘制清楚,标注需要装饰装修设计的剖切部位的楼层地面标高、顶棚(天花)标高、顶棚(天花)净高、剖切位置层高等尺寸;
  3)剖面图中可视的墙柱面应按照其立面内容绘制,并标注立面的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注明装饰材料种类和做法;
  4)应绘制顶棚(天花)、天窗等剖切部分的位置和关系,标注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注明装饰材料种类和做法;
  5)应绘制出地面高差处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尺寸,标明标高;
  6)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4.6.4.2  局部剖面图。局部剖面图应能绘制出平面图、顶棚(天花)平面图和立面图中未能表达清楚的复杂部位以及需要特殊说明的部位,应表明剖切部位的装饰装修构造的各组成部分的关系或装饰装修构造与建筑构造之间的关系,标注详细尺寸、标高、材料、连接方式和做法。局部剖面的部位应根据需要表示的装饰装修构造形式确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