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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的通知

  7)标明各房间的名称。
  4.6.1.4  平面定位图。主要是为了表达与原建筑图的关系,它包括平面图的定位尺寸等。平面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1)标注装饰设计新设计的室内外墙体和管井等的定位尺寸、墙体厚度与材料种类,并注明做法;
  2)标注装饰设计新设计的室内外门窗洞定位尺寸、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材料种类、门窗编号等;
  3)标注装饰设计新设计的楼梯、自动扶梯、平台、台阶、坡道等的定位尺寸、设计标高及其他必要尺寸,并注明材料及其做法;
  4)标注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造型、台面、栏杆等的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标注材料及其做法;
  5)如果建筑单层面积较大,可同时单独绘制一些房间或部位的局部平面放大图。放大的平面图应注明其在原来平面中的位置。
  4.6.1.5  地面铺装图。地面装饰装修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表达以下内容:
  1)标注地面装饰材料的种类、拼接图案、不同材料的分界线;
  2)标注地面装饰的定位尺寸、标准和异形材料的尺寸、施工做法;
  3)标注地面装饰嵌条、台阶和梯段防滑条的定位尺寸、材料种类及做法;
  4)如果建筑单层面积较大,可单独绘制一些房间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放大的地面铺装图应标明其在原来平面中的位置。
  4.6.1.6  索引图。规模较大或空间形状复杂的建筑的装饰装修设计需单独绘制索引图。应注明所有的立面、剖面、局部大样和节点详图的索引符号及编号,必要时可增加文字说明帮助索引。
  4.6.2  顶棚(天花)平面图。顶棚(天花)平面图应包括装饰装修楼层的顶棚(天花)总平面图、顶棚(天花)布置图等。
  4.6.2.1  所有顶棚(天花)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与平面图的形状、大小、尺寸相对应;
  2)标明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间尺寸和总尺寸;
  3)标明装饰装修设计调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管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雨棚和天窗等的位置,并标注空间位置名称;
  4)标注顶棚(天花)设计标高;
  5)标注索引符号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4.6.2.2  顶棚(天花)总平面图。顶棚(天花)总平面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能全面反映各楼层顶棚(天花)平面的总体情况,包括顶棚(天花)造型、顶棚(天花)装饰、灯具布置、消防设施及其他设备布置等内容。对于建筑局部装饰装修设计可省略顶棚(天花)总平面图;
  2)在图纸中注明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4.6.2.3  顶棚(天花)布置图。顶棚(天花)布置图除了必须符合4.6.1.1之外,还应分别表达以下内容:
  1)顶棚(天花)造型布置图。应标明顶棚(天花)造型、天窗、构件、装饰垂挂物及其他装饰配置和饰品的位置,注明定位尺寸、材料种类和做法;
  2)顶棚(天花)灯具及设施布置图(设施综合布点图)。应标注所有明装和暗藏的灯具(包括火灾和事故照明灯具)、发光顶棚(天花)、空调风口、喷头、探测器、扬声器、挡烟垂壁、防火卷帘、防火挑檐、疏散和指示标志牌等的位置,标明定位尺寸、材料种类、产品型号和编号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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