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既定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设计,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需要的全部图纸。本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做法(包括节点大样),制定技术措施,选定装饰材料、装饰配置、饰品以及技术措施,解决技术问题,协调与其它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并以此作为工程的现场施工以及设备、装饰配置、饰品安装的依据性文件,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招标之用,能据以在工程验收时作为竣工图的基础性文件之用。
2.7 变更设计: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或施工中因完善设计方案或其它原因而需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应出具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包括变更原因、变更位置、变更内容(或变更图纸)以及变更的文字说明。
2.8 竣工图是施工情况的完整记录,是施工单位工程决算的依据,是今后工程维护与修理的依据,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存档的工程资料,其图纸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出图深度同施工图。
2.9 装饰装修估算(概算)。
1 如招标文件或设计合同中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概算)书,因目前国家和地方未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故可参考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计价文件以及主材按市场价格进行计价。
2 如在装饰装修设计合同中业主要求施工图文件中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可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计价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
3 方案设计
3.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
2 设计图纸,包括设计招标或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平面图、立面图以及透视图等;
3 主要装饰材料表等;
4 业主要求提供的工程投资估算(概算)书。
3.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暗标例外)、编制年月;
2 扉页:较大规模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应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但在投标(暗标)中应按标书要求对扉页中的有关内容密封或隐藏。
3 设计文件目录:包括序号、文字文件和图纸名称、文件号、图号、备注、编制日期等;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一般应包括平面图、顶棚平面图、主要立面图、设计效果图等;
6 装饰装修材料表(或附材料样板);
7 投资估算(概算)书。
3.3 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说明书是方案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总体设计方面的文字叙述,宜简捷明了和重点突出。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说明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