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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劳社工字〔2007〕71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民工培训的实际,制定了《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民工培训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优势,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条 目标任务。2007年,主要由李兆基基金出资,结合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就业补助专项资金补贴,为农村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全省计划完成“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培训6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达到75%以上,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
  第三条 培训对象。全省30个项目县有转移就业愿望、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正在或拟接受技能就业计划培训和技校在校学生,可同时参加“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
  第四条 培训任务的落实。
  (一)为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办。
  主 任:赵湘平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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