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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凡计划外的检查,应由经委备案核准后方可进行。因举报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检查,不受计划审批的限制,但在检查前应报告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
  (二)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报告制度
  拟对企业进行查封、扣押、没收财物、冻结账户、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应事前24小时报告市政府分管工业副市长;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的,应事前24小时报告市政法委书记。
  对初次违法、情节较轻、主动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应以教育、指导、纠正为主。
  (三)执行收费明白卡制度
  认真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示的制度,将所有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明白卡。各收费部门必须在上年10月底前向市减负办报送下一年度收费项目、内容、标准,经市财政、物价部门审查,制发明白卡并向社会公示。执收部门凭明白卡、收费许可证及相关依据进行收费,明白卡1年一核,如遇国家收费调整,依据有关规定,明白卡适时调整。
  三、规范治理中介行为
  要认真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尽快解决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问题,严禁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干部在中介机构中任职。认真处理行政机关将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变相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
  查处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中介机构谋利的涉企行为。对中介机构依法进行管理,规范其中介行为。要对中介机构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治理没有颁证资格或没有达到颁证要求,却乱发牌,乱卖牌的中介机构及其具有市场欺诈性评比排序活动。要引入中介机构服务的市场竞争机制,不搞独家经营,建立正常有序的中介服务环境。
  四、完善行政执法部门行风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由监察部门牵头,每个季度发放行政执法部门服务质量调查表,定期征求企业对实施行政许可、收费、认证、裁决、处罚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评议意见,建立企业环境建设监督举报制度,有报必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结果,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严重违法乱纪的要依法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把优化服务环境列入执法部门一把手政绩考核内容,列入县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越权行政、野蛮执法、徇私枉法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
  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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