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府函〔200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
(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城乡统筹就业为目标,切实抓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也还存在着培训主管部门多头管理、开展培训各自为政、培训资金投入不足、资源整合不好、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为形成统筹规划、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用好、用足、用活现行的各类扶持政策,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切实搞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根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组织保障
职业技能培训涉及面宽,政策性强,资金筹集难,工作难度大。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点、关键和突破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领导和工作力度。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结合我市实际,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统筹,市财政局、发改委、农劳办、农业、教育、科技、建设、商务、扶贫、公安、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研究解决职业技能培训的重大问题,以推动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的全面发展。
二、整合培训资源,加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