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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际联席会议
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13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
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的意见青海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际联席会议
(二〇〇七年八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2、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发挥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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