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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商标战略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三)结合产业政策,大力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将商标管理与我市的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结合起来,优先扶持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商标,做大做强优势传统产业商标,加快发展服务业商标。积极推荐各行业的知名商标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
  1.积极扶持支柱产业的商标发展。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和文化产业为重点,发现和帮助解决企业和行业在品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商标注册率,帮助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指导企业综合运用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对其自主创新成果、文化创意成果进行立体、交叉保护。
  2.充分发挥商标在传统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从商标的角度对机械、服装、钟表、家具、珠宝首饰、印刷包装等优势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提升商标在传统产业商品中的附加值,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组合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积极推荐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在开展产业商标调查的基础上,在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培植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商标。建立知名商标名录,作为驰名著名商标工作的重点培育对象,每年从中选取一定数量的企业,主动为他们提供上门服务,解决企业遇到的品牌发展问题。对驰名著名商标申请企业,分行业、分阶段地进行商标法律知识和商标战略培训,提供申请驰名著名商标专业辅导,提高企业利用商标、保护商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在我市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分别形成若干个驰名著名商标群,将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
  (四)强化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1.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深圳市商标保护预警与服务系统,增扩数据库,完善其功能,为我市的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享受政府直通车服务的企业、重点指导商标的企业免费提供主动预警与监测服务,并逐步扩大其预警服务范围。在系统中增设外国商标法律数据库和商标注册数据库,为我市的外向型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和维权提供商标注册查询和商标法律咨询。不断扩充并及时更新深圳红盾信息网的商标数据库信息,同时加强与深圳知识产权网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和市民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
  2.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自我保护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起以确权、用权、维权为核心的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保护机制,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水平。帮助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完善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投资、市场调查、侵权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主张在先权利。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管理制度,防范商标侵权。推动和指导企业到海关办理自主知识产权备案手续,加强对商标的边境保护。
  3.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的指导。帮助定牌加工企业完善加工委托协议,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减少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支持、指导、帮助加工企业注册使用自己的商标,积极发展自主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鼓励加工企业利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国内市场,对发展自主品牌的加工企业在商标服务、维权、驰著名商标推荐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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