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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商标战略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我市初步建立起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得力、服务到位、社会尊重的商标发展环境,形成一大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或区域品牌,为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具体目标。
  1.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到2010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8万件。
  2.商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超过3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数量达到190件。
  3.商标产业布局更为合理。到2010年,优势传统行业培育出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形成产业集聚效益。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及文化等支柱产业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商标注册率达到80%以上,从中培育和发展10件以上的驰名商标、70件以上的著名商标。服务商标总量比2005年的总数增长20%以上,培育和发展5件以上的驰名商标、20件以上的著名商标,不断提高深圳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4.商标保护的法律环境不断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5%以上;商标投诉渠道畅通,商标投诉和举报的回复率达到100%;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顺畅,商标侵权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商标保护机制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社团组织、市民的商标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一个由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5.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的普及面不断拓宽,全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营者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权利意识。
  坚持普及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市民和市场主体,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商标宣传活动,增强市民选购正品、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消费意识,增强企业以注册商标开拓市场、开展竞争的品牌意识,培育尊重和维护他人商标权利的良好社会风气,重视对商标国际注册的宣传,鼓励我市企业走出去。
  1.普及宣传。以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和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工商物价进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在新闻媒体、网络上广泛传播商标法律知识,增强市民商标意识,壮大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
  2.专业宣传。通过专题讲座、专业论坛、座谈会、培训班、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场经营主体遇到的商标问题,唤起企业的品牌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共同推动商标的专业化宣传,增强企业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战略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注重对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支柱产业的商标宣传,引导企业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文化创意成果进行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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