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并政发〔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太原“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文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为全面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加快文化发展步伐,实现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型工业基地和集三晋文脉与现代气息于一体的特色文化名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繁荣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绿色文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推进特色文化名城建设,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发展迅速的特色文化体系,为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不断深化文化发展理念,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吸收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以文化自主创新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融合发展;
最大限度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维护文化安全,推动文化健康快速发展;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大对农村的文化投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实现文化体制基本理顺、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实力雄厚、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设施功能配套、文化人才结构优化、文化市场开放有序、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绿色文化积极发展,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文化发展水平与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实力相适应,与建设创新型城市基本要求相一致,与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相配套。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6%-10%;民营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居民人均年文化消费力争达到1200元;至少建成2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文化产业园区;形成1-5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强势文化品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率达到100%,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7%以上;全市印刷包装企业力争达到120个以上,年生产总值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5-20个;完成太原出版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出版物发行网点城市达到平均每5000人1个、农村平均每1.2万人1个;文化建设财政投入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市图书馆购书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每万人公共(含大中专院校、厂矿企业、社区)馆藏图书量达到5万册,乡镇文化站等人均藏书达到1册以上;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覆盖面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