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高、中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吉卫发〔2007〕88号)
各市、州卫生局:
2007年高、中考在即,为确保广大考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高、中考期间饮食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建立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员和接待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相关人员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考试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和确保饮食安全工作的要点。
二、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1、辖区内设为考点的学校食堂或为考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考点内为考生提供饮用水的卫生设施和水质情况;
3、外地考生住宿相对集中的宾馆、招待所;
4、考场周边的流动摊贩和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
三、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状况,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能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是否有防投毒设施等;
2、做好考生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必要时要对提供给考生的饮用水进行水质检测,水质不合格的单位坚决即刻督促改进,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提请有关单位取消其接待资格;同时要要求有接待任务的单位做好紧急停水的预案准备工作;
3、要对乡镇考生住宿相对集中的宾馆、招待所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考生饮食安全和洁净休息环境;
4、要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考场周围无证经营食品、饮水商贩;对考场周边的餐饮业要进行突击治理整顿;
5、在监督工作中或考试期间发现食品、饮水、学校卫生安全问题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其它要求
1、卫生监督人员事前要到有接待任务的单位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留好执法文书;必要时,考试期间要到现场监督;
2、提供餐饮的单位要按规定严格执行24小时留样制度;
3、相关餐饮单位、宾馆、招待所要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考试期间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