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煤层气(瓦斯)发电工程
1.现状:我省煤层气资源约4240亿立方米,抽采1亿立方米用于发电,可实现节能量 9.5万吨标准煤。
2.目标:实现年节能量3万吨标准煤。
3.措施:“十一五”期间,示范完成白龙山、田坝、恩洪等矿煤层气(瓦斯)发电技术项目 90项,装机44兆瓦,年发电2.53亿千瓦时,折合3.11万吨标准煤。
(五)绿色照明工程
1.目标:实现年节能量2万吨标准煤
2.措施:“十一五”期间,示范完成20项绿色照明工程,具体为:在11个集团公司、百家企业完成绿色照明示范工程10项,完成大型 LED景观照明、太阳能光伏照明、风光互补独立供电系统、大中城市交通信号灯系统示范工程5项,完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小区、学校、医院、道路、隧道等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照明改造示范5项,在各种场合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和高效控制系统100项。
(六)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1.目标:实现年节能量1万吨标准煤。
2.措施:“十一五”期间,示范完成能量系统优化示范工程10项,包括能量系统优化、能量梯级利用、高效能量管理系统、清洁生产等。具体示范完成钢铁能量系统优化、合成氨能量系统优化、黄磷能量系统优化、电石能量系统优化、水泥能量系统优化、烟草能量系统优化、球磨机高耐磨耗材示范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行业企业技术节能工作由省经委统筹规划,各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协会、其他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要发挥技术和信息优势,指导企业完善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应用,促进节能技术进步。
(二)严格节能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设备检测,编制节能规划。推行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推行强制性能效标准和标识。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力度。一要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二要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节能技术作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开发节能技术和装备。优先支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示范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三要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有关行业协会和技术服务机构要抓紧编制工业锅炉节煤、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电、绿色照明等行业共性节能技术指南,组织行业共性节能技术的推广。四要扶持节能技术服务体系联合行业技术节能示范点,推行能源合同管理。科研院所、有关行业协会及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参与企业技术节能行动。加强节能检测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