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洪市政公用字[2007]74号)
局属各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挂帅,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检查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一”期间,市民外出游玩活动较多,各单位要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的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各单位要集中精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进一步认真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是否到位。各项安全工作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效,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施要有醒目的标志、警示牌,并派出专人加强监控。对一些达不到安全技术指标要求的,要坚决关、停,不得运营使用,同时加强日常检查、检修,确保安全。
三、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
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特别是对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值班人员要明确责任,忠于职守。领导要亲自值(带)班,确保通讯和信息畅通,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局值班电话:6515777)。请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及值班安排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组织人事处),并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文字形式于5月8日之前报局组织人事处。
二OO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