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有关精神的意见


  十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各新闻媒体的工作。要求各新闻媒体要全面客观准确报道猪肉等副食品市面场供应、价格和质量安全情况,正确分析猪肉上涨的原因,大力宣传政府扶持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稳定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等措施。要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猪肉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看待市场价格变化。要加强正面报道,主动引导舆论,防止不当炒作,努力形成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十三、各级政府要加大生猪生产工作的力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主要责任在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要提高对生猪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菜篮子”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各项要求,抓紧实施促进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生猪生产基地、品种改良、母猪猪群、疫病防治、保险体系、贷款担保和贴息、屠宰加工、市场供应、质量价格监管、储备制度、应急机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生猪生产的发展。各区政府要按我市产业布局,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大型生猪养殖场、农村养殖小区的建设,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十四、加强对生猪生产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领导,成立我市生猪生产与销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庆声(市政府副市长)

      蒙国海(市政府副市长)

      袁光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成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蔚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美文(市财政局局长)

      甘运明(市农业局局长)

      何子平(秀英区常务副区长)

      李世高(龙华区副区长)

      何启明(琼山区副区长)

      何国英(美兰区副区长)

      吴明宪(市发改局调研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