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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德政发〔2007〕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颁布实施八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我州的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的目标。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人道、奉献、互助的精神,保障了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全州涌现出来了一批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的先进县市、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他们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无私奉献精神和突出的工作成绩,促进各级政府和各单位以及全社会贯彻落实《献血法》,激励全州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根据《献血法》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5-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县市、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陇川县、瑞丽市、盈江县为无偿献血先进县市;授予德宏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32家单位为无偿献血先进单位;授予蔺卫等51人为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单位和个人继续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各县市、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向他们学习,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履行献血的义务,为人类健康和社会文明献出一份爱心,为无偿献血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德宏州2005-2006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单位和个人获奖名单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德宏州2005-2006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单位和个人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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