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定
(德政发〔2007〕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州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切实解决好农民出行难问题,打牢德宏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交通基础平台,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云政发〔2002〕12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7〕10号),结合我州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对德宏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和潜力也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未来、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惠及亿万农民、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我州五种主体少数民族占全州人口总数的51.7%,农业人口占全州人口总数的80.5%,年人均纯收入在924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占全州人口总数的44.5%,山区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82.9%,是一个典型的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于一体的农业州。可以说,没有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全州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等级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确保晴雨畅通,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条件。目前,我州纳入统计的通车里程已达6245.2千米(其中农村公路5312.6千米),公路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54.2千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改善德宏投资环境、提升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由于地质地貌复杂,建设难度越来越大,建设成本不断增加,资金筹措越来越困难。加上由于人力、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管理养护跟不上等因素,现有路网技术标准低,结构不合理,路面质量差,抗灾能力弱,通行能力小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州二级以上公路仅占通车总里程的4.6%,晴通雨阻的农村公路占总里程的35.1%,成为制约德宏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瓶颈之一,加快建设、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交通先行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重点抓紧、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