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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新环控发[2006]17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县环保局:
  为加强我区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决定在全区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要求
  为保质保量完成此次申报登记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要认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推进申报登记工作。通过申报登记,建立当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点源数据库。
  二、申报范围
  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尚属首次,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保证工作质量,决定在全疆300家工业企业范围内开展。企业名录见附件。
  三、工作进度
  本次申报登记自2006年5月至2006年8月完成,分3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动员培训阶段(2006年5月至2006年6月)
  收集、编制调查文件、表格、培训材料。对各地、州、市、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次申报登记的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培训,做好申报登记的准备工作。
  各地、州、市环保局成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公室,抽调环保局、环境监测、监察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申报登记工作,认真学习掌握自治区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实施方案,统一工作方法。各地、州、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公室负责制定本辖区的申报登记实施方案,并组织对相关申报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二步:申报登记阶段(2006年6月至2006年7月底)
  各地申报登记办公室组织相关企业按照《申报登记填报技术规范》的要求,填报《新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各企业对所填报的内容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当地申报登记办公室。各地申报登记办公室对申报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进行录入、汇总。同时,对辖区内产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申报单位进行典型性抽查和复核,判断各项数据是否可靠,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编制技术报告。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第三步:汇总总结阶段(2006年8月上旬)
  各地环保局将审核后的申报登记表及技术报告上报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数据汇总、核查、综合分析、总结工作,并编制技术报告,建立申报登记数据库,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四、上报时限
  2006年8月上旬各地、州、市完成汇总上报工作。具体的上报材料为:
  1、各申报单位填报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试行)》一份(含纸质表格和电子表 格);
  2、各地环保部门编制的汇总表一份(含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
  3、技术报告、工作总结两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可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网站(www.xjepb.gov.cn)下载或发邮件至(gufeizhongxin@ sohu.com)索要。
  联系人:自治区环保局污染控制处 李怀超
  新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陈春梅
  电 话:2337919 3822935
  传 真:3822935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实施方案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名录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加强对我区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初步摸清我区主要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源的基本情况,及其产生、排放、存贮、利用和处置现状,筛选新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建立我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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