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宛政〔2006〕67号)
近年来,全市以平原丘陵区造林绿化为突破口,按照《河南省县级平原绿化高级标准》,扎实推进平原绿化高级达标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结构,保障粮食生产,促进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项活动中,新野县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率先通过了省政府平原绿化高级达标验收,实现了全市平原绿化高级达标零的突破,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表彰,为我市平原绿化高级达标树立了榜样、带了好头。为表彰先进,宣扬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平原绿化高级达标深入扎实地开展,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平原丘陵区造林绿化的意见》(宛发[2004]37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新野县通报表彰,授予“南阳市平原绿化高级标准先进县”荣誉称号,并奖励20万元;给予在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共新野县委书记方显中、新野县人民政府县长胡云生、中共新野县委副书记孙伟、新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齐宗波、新野县林业局局长程光连等5名同志各记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