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反馈“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查意见的通知

  四、特殊功能区划工作
  (一)大气功能区划:对本地区的人口现状进行调查,把各功能区,特别是人群居住区的人口反映出来,并计算特殊功能区人口和面积占地区绿洲面积的比例。完善各功能区所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并对功能区划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加以说明。根据实际情况以县、市为单位,在遥感影像图上画出各功能区的实际位置,进一步完善大气功能区划报告。
  (二)水功能区划:继续完善《水特殊功能区划报告》中对总水资源量、各地表水体的年径流量、地下水源的详细描述,完善各县水功能区划图,结合最后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计划提出管理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总量控制计划必须根据自治区环保局的统一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目标、新增总量、削减计划和控制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编写。总量削减幅度按照本次2005年污染现状调查值确定。
  (二)辖区内重点企业必须分别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做到“一厂一划”。编制方法按照自治区环保局对地、州、市总量控制计划的统一要求,按总量控制目标、新增总量、削减计划和控制效果等四个方面编写。
  (三)在清楚污染物排放现状,明确削减量和新增量的情况下,于2006年9月28日前,与自治区环保局对接本地区的总量控制目标值。
  (四)塔里木石化分公司的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总量经我局核定后,计入你地区。

  克州“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查意见

  一、总体意见
  污染源现状调查范围基本满足总量控制计划编制要求,缺少克州总量控制计划,缺少重点企业总量控制计划,没有开展特殊功能区划工作。必须按统一要求制定各类总量控制计划,补做特殊功能区划工作。
  二、污染源现状调查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一)补充产业结构、工艺水平及清洁生产水平的调查内容及分析;
  (二)补充污染物达标情况调查分析;
  (三)补充排水去向统计分析,补充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四)补充能源、水资源消耗情况分析,补充工业、生活及各主要行业煤炭消耗情况分析;
  (五)汇总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排放现状、产业结构等情况进行总结性描述;
  (六)明确电力行业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并单独分析电力行业产业结构、能耗、污染治理水平等内容。
  三、总量控制计划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一)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逐年控制目标及实现“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的主要措施。
  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核定为3132吨,其中电力96吨,非电为704吨,生活为2332吨。COD排放量核定为3011吨。
  (二)新增总量:到计委、经贸委等相关部门逐项落实“十一五”期间新、扩、改建设项目,核算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涉及到的项目要一一罗列。
  (三)削减计划:结合现状调查内容,根据削减措施,逐项提出污染物削减量,并制定逐年削减计划。本次所补充的现状调查内容要用于削减计划,涉及到的企业要一一罗列。
  (四)控制效果:根据按年度制定的污染物削减量、新增量及控制目标值,阐述年度控制效果及“十一五”末控制效果(削减量及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要求以表格和文字两种方式反映。
  四、特殊功能区划工作
  按要求尽快完成功能区划工作,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到各功能区中。
  五、有关要求
  (一)总量控制计划必须根据自治区环保局的统一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目标、新增总量、削减计划和控制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编写。总量削减幅度按照本次2005年污染现状调查值确定。
  (二)辖区内重点企业必须分别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做到“一厂一划”。编制方法按照自治区环保局对地、州、市总量控制计划的统一要求,按总量控制目标、新增总量、削减计划和控制效果等四个方面编写。
  (三)在清楚污染物排放现状,明确削减量和新增量的情况下,于2006年9月28日前,与自治区环保局对接本地区的总量控制目标值。

  喀什地区“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查意见

  一、总体意见
  污染源现状调查范围基本满足总量控制计划编制要求,缺少喀什地区总量控制计划,缺少重点企业总量控制计划,需按照统一要求制定各类总量控制计划。
  没有全面开展特殊功能区划工作。先行开展特殊功能区划的疏附县特殊功能区划工作做得很认真、扎实,各功能区划已基本完成,《技术报告》内容比较全面,但由于技术力量和手段薄弱,未做遥感影像图。
  二、污染源现状调查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一)补充产业结构、工艺水平及清洁生产水平的调查内容及分析;
  (二)补充污染物达标情况调查分析;
  (三)补充排水去向统计分析,补充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四)补充能源、水资源消耗情况分析,补充工业、生活、各主要行业煤炭消耗情况分析;
  (五)汇总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排放现状、产业结构等情况进行总结性描述;
  (六)明确电力行业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并单独分析电力行业产业结构、能耗、污染治理水平等内容。
  三、总量控制计划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一)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逐年控制目标及实现“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的主要措施。
  核定的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509吨,其中,电力行业为2753吨,非电行业为8224吨,生活为6532吨;核定的COD排放量为18786吨。
  (二)新增总量:到计委、经贸委等相关部门逐项落实“十一五”期间新、扩、改建设项目,核算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涉及到的项目要一一罗列。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