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污染源现状调查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一)补充调查遗漏的企业,确保现状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补充产业结构、工艺水平及清洁生产水平的调查内容及分析;
(三)补充污染物达标情况调查分析;
(四)补充排水去向统计分析。重点对排入额敏河流域的废(污)水情况从废(污)水排放口数、废(污)水排放量、COD排放量、达标情况和治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
(五)补充能源、水资源消耗情况分析,补充工业、生活及各主要行业煤炭消耗情况分析;
(六)汇总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排放现状、产业结构等情况进行总结性描述;
(七)明确电力行业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并单独分析电力行业产业结构、能耗、污染治理水平等内容。
三、总量控制计划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一)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逐年控制目标及实现“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的主要措施。
(二)新增总量:到计委、经贸委等相关部门逐项落实“十一五”期间新、扩、改建设项目,核算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涉及到的项目要一一罗列。
(三)削减计划:结合现状调查内容,根据削减措施,逐项提出污染物削减量,并制定逐年削减计划。要单独对额敏河流域编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本次所补充的现状调查内容要用于削减计划,涉及到的企业要一一罗列。
(四)控制效果:根据按年度制定的污染物削减量、新增量及控制目标值,阐述年度控制效果及“十一五”末控制效果(削减量及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要求以表格和文字两种方式反映。
四、特殊功能区划工作:
(一)大气功能区划:认真理解“区划方案”中各功能区的定义及划分方法,对三种特殊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定,尽量合并连到一块的大气功能区,并按要求以县、市为单位,利用遥感影像做出功能区划图。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认真进行前期的资料收集工作,特别是对气象、人口等相关资料的收集,计算出各功能区的面积及人口,并结合污染源调查结果把总量指标分解到各功能区中,对各功能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措施,按照大气特殊功能区划编写大纲完善大气功能区划的报告编写。
(二)水功能区划:进一步核实划定的各水功能区,重点核实地下水源区,做出功能区划影像图,确定各功能区面积,对划定的水功能区标出保护目标标准,完善《水环境特殊功能区划报告》中对地表水系、地下水源、水污染源现状详细描述,按各个功能区,结合敏感目标和总量控制分别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提出针对本地区在本次功能区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五、有关要求
(一)总量控制计划必须根据自治区环保局的统一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目标、新增总量、削减计划和控制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编写。总量削减幅度按照本次2005年污染现状调查值确定。
(二)辖区内重点企业必须分别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做到“一厂一划”。编制方法按照自治区环保局对地、州、市总量控制计划的统一要求,按总量控制目标、新增总量、削减计划和控制效果等四个方面编写。
(三)在清楚污染物排放现状,明确削减量和新增量的情况下,于2006年9月28日前,与自治区环保局对接本地区的总量控制目标值。
克拉玛依市“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查意见
一、总体意见
污染源现状调查范围能满足总量控制计划编制要求,总量控制计划可操作性较好。重点企业总量控制计划需进一步完善。
基本按要求编制了特殊功能区划报告,对本地区的各种功能区进行了划分,计算了各功能区的详细面积,做出了区划的遥感影像图,但报告中对各功能区的人口没有进行调查,对各功能区提出的管理要求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要求和建议,总量没有分解到各功能区中。
二、污染源现状调查重点完成以下内容
(一)按排放去向、治理设施、排放规律深化废水排放分析;
(二)明确电力行业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并单独分析电力行业产业结构、能耗、污染治理水平等内容。
三、总量控制计划
(一)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逐年控制目标及实现“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的主要措施。
初步核定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目标为42280吨,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现状核定为24200吨。
初步核定2010年COD控制目标为4650吨,2005年COD排放现状核定为4900吨。
(二)新增总量:到计委、经贸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逐项落实“十一五”期间新、扩、改建设项目,核算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涉及到的项目要求一一罗列。
(三)削减计划:以表格形式进一步细化削减计划,并制定逐年削减计划,本次所补充的现状调查内容要用于削减计划,涉及到的企业要求一一罗列。
(四)控制效果:根据按年度制定的污染物削减量、新增量及控制目标值,阐述年度控制效果及“十一五”末控制效果(削减量及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要求以表格和文字两种方式反映。
四、特殊功能区划工作
(一)大气功能区划:对本地区的人口现状进行调查,把各功能区,特别是人群居住区的人口反映出来,并计算特殊功能区人口和面积占当地绿洲面积的比例。同时在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总量和消减计划融入到相应的功能区中,针对各功能区的特殊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意见,对于划入功能区的污染企业、古迹等敏感点进行详细描述。同时按照各功能区的实际位置,以县、市为单位做出相应的遥感影像图,进一步完善大气功能区划报告。
(二)水功能区划:克拉玛依市对划定的水功能区标出保护目标标准,完善《水环境特殊功能区划报告》中对地表水系、地下水源、水污染源现状详细描述,按各个功能区,结合敏感目标和总量控制分别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