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200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合肥市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5-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合肥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确定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以突出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大力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推进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整治任务
紧紧围绕今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加强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全程监管。突出农村食品安全,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监管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城市周边、校园周边以及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等“两边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集体餐饮食堂的食品安全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工作
1、全面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监管,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的行为;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