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政办〔20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于2007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将把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合肥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跨越式发展
1、按照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好招标投标、环城公园、行业协会、出租汽车、有线电视、城市供热、废旧物资回收以及环保、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努力拓展政策空间,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及时修改与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内容,维护法制的统一和相关政策规定之间的协调。
2、进一步推进政府立法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完善立法的调研、论证、听证等制度,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范围,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法律规范的科学性;落实立法后评估制度,对《
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3、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科学设置政府机构,理顺并合理划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
4、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培育、发展和规范行业组织与中介机构,促进全民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