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请示报告,及时上传下达。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每阶段工作结束要上报阶段工作小结;重点、难点问题,要上报调查情况;典型案件查处和重点案件督办进展情况要随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全市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情况在6月3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6-10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集中排污问题、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
各县市区应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情况、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其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总结分别于7月底、8月底、9月底、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环保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各地《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要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南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光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明喜 市环保局局长
张志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立业 市监察局局长
杜耀先 市工商局局长
周建国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月西 市司法局局长
孔林理 市电业局局长
殷家良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