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 创新保险品种 ,培育农险市场 ,构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险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保险系统要不断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多领域延伸、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框架,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关保险企业要积极响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城乡养老、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三是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医疗保险。要选择机构健全、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和条件具备的县进行试点推广,运用保险方式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四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保险供给水平。要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保险主体参与南阳市场开发,激活保险市场的潜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改变我市保险业规模小、覆盖面窄、功能发挥不充分的状况。
五 、 加大信贷支持 ,提高使用效率 ,提供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后盾力量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放宽基层行审批限额,单笔审批限额应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确定。其次,要合理确定农业信贷规模,信贷规模应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一致,不能出现因资金不足而影响结构调整的情况发生。第三,要改进责任追究制度。取消终身负责制,对于确因市场风险而造成的放贷失误不应追究其责任,将权、责、利紧密挂钩,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信贷人员放贷收贷的积极性。第四,改变传统的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要改变贷款的“春放秋收”管理方式,把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企业的生产周期结合起来确定贷款期限。第五,扩大信用放贷范围。对于田间贷款及小额信贷应以信用放款为主,对一些农业大户在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保证的情况下亦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第六,对于风险较大的大额农户贷款,可要求农户自行组成农户联保小组按“互助联保,风险共担”的原则分散风险,采取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如开展互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动产质押、粮油销售还款委托书等方式,提高农民获贷能力。第七,通过大力盘活不良贷款、压缩非信贷资产占用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资金实力,为有效增加信贷投放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