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性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07〕514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呼铁局、包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性病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加强我区性病监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性病监测工作的领导,要按照《通知》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性病监测工作,争取性病监测经费,保障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各项监测措施,做好性病监测工作。
二、各地要充分重视性病的监测工作,加强疫情管理和信息的沟通,做好计划的统筹和督导检查,制定本地区的监督检查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性病监测和督导工作,保证性病监测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