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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办字[2007]167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转变作风、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内容及方法

  评议内容主要围绕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政务公开、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态度等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全省由省整治经济软环境办公室统一布署,分级组织实施,上下联动。

  (一)公开承诺。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在新闻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二)问卷调查。全省拟发放问卷调查表308000张。其中省直10000张,长春、吉林两市各8000张,其它市(州)各6000张,县(市、区)各4000张。

  一是向所服务的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工商个体户及社会群众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占评议结果的70%。

  二是服务窗口问卷调查,由各级纠风办负责,向政务大厅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调查,调查结果占评议结果的20%。

  三是评议代表问卷调查。由各级纠风办负责,按比例随机抽取本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向其发送调查问卷,调查结果占评议结果的10%。

  二、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调查项目和考核内容

  调查项目有评议内容、总体评价、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总体评价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挡次,评价档次进行换算,最后计算出综合满意率。下一级安全监管局的评议结果按20%计入上一级安全监管局。

  本年内发生以下问题的从综合满意率中扣除相应百分点。

  一是对发生政行风或涉软案件,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每起扣1个百分点;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每起扣2个百分点;发生软环境重大案件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个百分点。

  二是对“政行风热线”和软环境举报中心转办的群众投诉问题,不认真解决或不按时报告处理结果的,每起扣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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