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继续推进金川公司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施靖远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窑街煤电公司煤层气回收利用发电,建设靖远煤业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化工废渣、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废弃物在建材等领域的综合利用。积极实施农作物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设市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2010年年底所有设市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兰州、天水、定西、庆阳、嘉峪关、酒泉等市在2008年年底前实现“禁实”目标。
(四) 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五)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在首批100户清洁生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争取2010年全省推行清洁生产的企业达到500户。大力推行农业节水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一)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在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高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二)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变频调速、余热余压利用等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大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 加快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环保服务市场,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开展节能环保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发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和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环保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四) 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展节能环保交流合作领域和范围。
六、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