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基地与师资
(一)培训基地建设
培训基地分为理论授课基地、临床实践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培训基地评审标准,根据申报对基地建设单位进行评估,经自治区卫生厅同意后确定,并按标准化建设。
(二)培训师资建设
岗位培训的师资以兼职为主,由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制定师资准入标准,选聘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全科医学理念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各培训基地的培训教师,按照专项内容专人负责的原则,逐步建设起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岗位培训师资队伍。
五、培训时间及经费
培训参考学时:50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00学时,实践教学200学时。
岗位培训所需经费实行政府、单位、个人等多渠道筹集,鼓励社会捐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岗位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
六、考核与发证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委托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岗位培训考核工作。学员按教学大纲系统进行培训完成学习后,由基地按照大纲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医学工作的医务工作者,申请注册中医类别执业范围中“全科医学专业”的条件之一。
七、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专家组。
成立自治区岗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自治区卫生厅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培训基地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社区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岗位培训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管理。
2.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岗位培训的实施方案。
3.负责全区岗位培训的师资骨干培训和培训基地审核工作。
4.负责监管全区岗位培训工作。
成立岗位培训工作专家组,成员由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全科医学理念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丰富临床和基层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由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管理。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为岗位培训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