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学习《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文明服务用语》以及省局和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
9、学习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
各级社保局要按规定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学习。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积极地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各级社保局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辅导,省局将组织全系统以“争三好、比贡献,促社保和谐发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并在《吉林社会保险信息》设立专栏随时介绍和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以推动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自我剖析(2007年4月15日-5月15日)
各级社保局要结合学习教育活动中查摆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职工开展“管好、用好、征好社保基金,我们做得怎么样?”、“实现‘争三好、比贡献’我们怎么办?”,“我为实现‘争三好、比贡献’做什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保险如何更好发挥作用,谋求新发展?”的大讨论。在此基础上,组织职工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回顾社保的发展史和个人的成长史,查找自己在执行政策、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精神状态、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深刻查找原因。具体做到六个结合:
一是结合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认真分析查找在“征好、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各个环节还存在哪些问题?在基金财务制度方面是否存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在业务流程执行中是否存在不规范问题?在内部监控制度执行方面还有那些不完善的问题。各级社保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反思严重影响和制约社保事业的问题,切实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是结合社保近些年取得的成绩,对照个人做的怎么样。从我省实现了拖欠变确保,积累少变多,指标后变前的三个根本性转变(在全国创造了许多第一,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实现了三个一百亿,省局党组获得了省直机关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省局被国家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各级社保局近几年所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对比荣誉查自身,每位职工都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深刻反思自己做的怎么样?贡献有多大?是否做到了一心一意想工作,尽心尽力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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