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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社保[2007]7号)


各市(州)、县(市)社会保险局:

  现将《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二月二日

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争三好、比贡献”
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批示和王珉书记在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讲话摘要上的批语精神,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经办能力,促进和谐社保建设,开创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省局决定,在全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以征好、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为全省社保事业多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争三好、比贡献”,建设和谐社保学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教育活动要以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创新为动力,以征好、管好、用好社保基金,为社保发展多做贡献为主要内容,以进一步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升经办能力、巩固社会保险工作成果、构建和谐社保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热情,使全体干部职工在精神上要有新状态,在工作上要有新作为,在能力上要有新提高,努力营造一个刻苦学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奋发工作、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参加范围及时间

  学习教育活动的参加范围包括,全省社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时间从2007年3月5日开始至2007年6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和目标

  开展“争三好,比贡献”学习教育活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批语,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回顾社会保险事业十几年来的发展史和个人成长史,通过对比,深刻反思近年来自己为社保发展做了些什么?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还存在那些问题?开展以“争三好、比贡献”,促社保和谐发展我该怎么办为主要内容的大讨论。通过学教活动,要树立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把个人利益与社保发展紧密联系,提倡多讲奉献,少讲索取,积极促进和谐社保的构建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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