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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其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各类应急资源储备和管理,提高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乡企局等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加强社区管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尽快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具体意见,并抓好落实,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八、加快省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和全省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原则,依托甘肃省政务专网、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各部门的专项业务网络,加快省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建设。要尽快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与省政府应急管理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连接各市州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要大力推进空间基础数据库、应急预案库、案例库和专家库建设,抓紧整合紧急信息接报平台,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

  九、抓紧开展应急管理专家组筹建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各市州、省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抓紧选择适当数量的优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年内组建完成各自应急管理专家组名单,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开展应急管理重大理论和技术研究工作,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民主决策。省政府将从市州和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中通过遴选确定省政府专家组成员,建立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

  十、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应急信息。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迅速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恢复受影响地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要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同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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