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劳动力、人才、技术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劳务输出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服务组织。启动省中心人才市场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业务,巩固和完善人事代理、人才交流等服务功能。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制定规范技术交易行为、保护技术交易者权益的政策措施。
(四)推进农村市场和现代城市市场建设。继续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围绕县区主导产业,建设区域性、综合性、专业性市场,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继续争取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区联合,努力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商务体系,繁荣全省消费品市场,促进跨区域市场建设。积极开展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宗旨的城市“双进工程”,努力探索城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新内容、新方式、新途径。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治理商业贿赂,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五)加快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继续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经营性用地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建立公开供地机制,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规范矿业权流转。发挥好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职能,探索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交易市场,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稳步推进水价改革。深化张掖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做好省级节水型社会扩大试点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市场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以管理、监督、服务为职能的政府价格管理体系,推进公用事业、垄断行业和环境资源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价格秩序。
(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信用甘肃”为目标,积极培育信用主体,建立信用监督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研究制定我省信息征集、互联互通、信用公开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积极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以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查询服务网络建设为切入点,以银行和工商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为支点,全面规范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组建全省统一、规范、公开的征信及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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