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启东市2006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批复
(苏水管〔2007〕109号)
南通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调整启东市2006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请示》(通水利工﹝2007﹞33号、通财农﹝2007﹞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启东市海堤堤顶道路标准较低,影响防汛抢险和日常管理,为此同意将省下达启东市2006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江堤堤顶道路维修45万元”,调整为“海堤堤顶道路维修45万元”,具体范围为吕四船闸西侧2.1公里、大洋港闸东侧1.9公里,维修工作量和质量标准均不变。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