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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要大兴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为代表、委员服务的意识,紧紧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入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和事情原由,仔细分析,认真调研,分门别类地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在解决问题上见实效。坚持开展续办续复工作,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和兑现,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变“一次性办理”为“跟踪问效式办理”,实现办理建议、提案由“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要把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努力促成问题的解决。要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面商方式,加大开门办案、现场办案、联合办案力度,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并以征询意见制度和回访制度为补充,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在办理过程中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间的认识和了解,由“文来文往”转变为更注重“人来人往”,为解决好有关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突出办理重点,带动全局工作
  各有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和州政协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强与重点建议、提案交办单位和督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在有关单位的督促指导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重点研究办理。要实行开门办案,邀请代表、委员和督办单位共同调查研究、面商答复,深入沟通交流,切实加大办理力度,务求取得实效。要结合业务工作,在对建议、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关系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点,认真研究办理,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努力解决一批重大问题,以抓重点促进业务工作发展,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能。
  五、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州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对州人大议案、重点建议,政协重点提案和涉及政府重大决策、属群众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提案将加强重点督办。州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州政府办公室的督促检查,积极配合并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任务。对收到督办函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办理情况报告。办理情况报告应由地方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对有时限要求的州政府督办件,必须按时限要求办结。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及时向州政府办公室报告原因并定期反馈进展情况。州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情况,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或存在敷衍应付现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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