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政发〔2007〕4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省驻文单位:
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州第七次党代会、州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职,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提出了建议93件、提案171件。其中交由政府系统单位办理的建议93件、提案168件,占提案总数的98.25 %。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上来,从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改进作风、端正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肃认真负责地办理好、解决好、落实好建议和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单位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明确领导责任,落实经办人员。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审定答复意见,并视情况联系或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办理质量
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归口办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明确规范办理程序和方法,坚持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将办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领导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制、自下而上逐级把好质量关的工作格局,做到办前有部署、办中有督促、办后有检查、办完抓落实,大力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立足新的实践和发展,以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主动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机制,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办理经验的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把办理工作置于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监督之下,推动政府工作全面发展和机关作风的根本转变。
三、求真务实,提高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