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交通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联系电话:0771-5878450、5878361,传真:0771-5878361。主要负责我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验收、评价、建议问责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

  整治工作在全市各县(区)全面铺开。

  三、整治重点

  (一)“三车”(人力车、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上路营运行为。

  (二)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影响正常交通随意占道停车上下乘客(如在机动车行车道停车上下旅客)、违规拒载等,公交车抢道、占道行驶等不文明行为,以及营运客货车、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随意抛洒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行为。

  (三)汽车客运站、大型货运站、码头责任区内各种机动车停放秩序混乱,车辆进、出站不够安全有序,运输企业未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

  四、整治目标

  (一)“三车”(人力车、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上路营运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二)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场站管理良好。

  (三)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文明行车意识明显增强。

  五、整治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管重罚的原则。

  (三)坚持突击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各负其责,按职问责的原则。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8月至2007年9月中旬)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对非法营运车辆(含“三车”)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2007年9月中旬至2007年12月)

  大力整治我市城镇道路交通营运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一批交通营运“乱点”、“难点”,特别是市民反映强烈、信访反映突出的问题要重点治理并巩固成果,建立健全我市道路交通营运秩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城市道路营运市场秩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