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政〔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意见》(豫政〔2007〕42号)精神,确保我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针对传染病的有效手段,儿童免疫规划是通过接种疫苗达到控制和消除相关传染病的最有效措施,是公共卫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社会的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事关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多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成立了免疫规划领导小组,狠抓基础免疫和强化免疫,我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已连续16年保持了无脊灰状态,结核病、麻疹、百日咳、白喉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下降,乙肝防治效果明显,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是,由于个别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导致我市部分地区出现漏种现象,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隐患仍然存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本地的免疫规划工作。
二、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
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益性和福利性、连续性和经常性、科学性和严密性的特点,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对三门峡市儿童免疫规划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名单附后),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成立相应机构,对辖区内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进行调研,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内容,定期考核,抓好落实,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