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督查工作的通知
(许政办[200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市政府决定派出6个督查组,对6个县(市、区)及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人员组成
1.市环保局督查组(督查禹州市)
组长:李长红(副局长)
成员:贾勇杰 苏长茂
2.市农业局督查组(督查长葛市)
组长:陈宏敏(副局长)
成员:韩新生 王幸德
3.市畜牧局督查组(督查许昌县)
组长:赵发生(副局长)
成员:陈伟立 马会普
4.市水利局督查组(督查鄢陵县)
组长:沈培建(纪委书记)
成员:白俊宝 赵全民
5.市农机局督查组(督查襄城县)
组长:易海虹(总工程师)
成员:尹子敬 赵桂梅
6.市林业局督查组(督查魏都区、开发区、东城区)
组长:王旭升(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