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责任落实。与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签订《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逐项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人员。
(二)抓制度落实。对市卫生局制定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15项制度,要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内部审计等手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内部通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2007年要重点对定期检查、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单位上报《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的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三)进一步推进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全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一参加省药品阳光采购活动,执行省药品阳光采购活动挂网结果。
(四)抓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各项要求,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为主线,强化审计整改意见的监督执行工作。结合审计及专项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卫生经济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完善考核机制。结合对2006年直属单位党组织、纪委工作的检查情况,修改完善《深圳市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纪委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对照新标准对直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上一年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六)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深圳市卫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明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责任追究制度化。对权力运行、医药购销、基建工程、医疗收费、内部监管等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责任“买单制”。
(七)推行科室民主管理制度。在全系统推广市中医院、宝安区卫生系统实行科室民主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将科室的人事安排、资金使用、设备购买等比较重大的事项纳入科室民主管理,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