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分散经营的农机户面对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很难解决规模作业、投资方向、市场风险、信息闭塞等问题。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可以突破村落地缘限制,实现机械、技术和服务的互助联合,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机大户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2007年,各县(市、区)组建发展2-5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到“十一五”末,全市建设成50个标准高、规模大、信誉好、服务能力强、运作机制规范的示范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农机社会服务产业化。
(三)主要原则。一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结合实际,按照农民自愿、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工作思路,选择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的原则。鼓励、提倡而不干预,引导、支持而不包办,服务、扶持而不代替,引导其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利益分配和财产积累等制度,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三是坚持多层次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合作,做强跨区作业、做优本地作业、做活延伸作业,从农田耕、种、收,逐步向运输、农业工程开发、社会工程建设、农产品深加工等诸多产业和环节拓展,逐步形成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体系。四是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市场发展,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农机效能,提高经济效益。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列入议事日程。工商、税务、财政、金融、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出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措施。农机管理部门要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中的建章立制、申请登记、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提供政策引导、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实施量化考核,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