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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督导和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全市性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大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

  全面实施全球基金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项目和耐多药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

  继续加强学生和羁押人群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继续加强结核菌耐药监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筛查结核病等专项工作。

  继续加强培训,加强网络直报管理,做好结核病疫情直报和专报工作。
  (三)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

  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和修订各有关项目工作手册。按照国家全国慢病社区综合防治示范点《高血压防治方案》和《糖尿病防治方案》有关内容,修订《深圳市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项目工作手册》和《深圳市社区/医院一体化糖尿病管理项目工作手册》。制定《伤害监测项目工作手册》、《深圳市预防与控制宫颈癌项目管理工作手册》、《深圳市恶性肿瘤、脑卒中登记报告工作手册》。

  继续开展和推广社区/医院一体化糖尿病管理项目。在全市9个项目试点的基础上,各区结合本区基础条件,逐步建立区级项目工作试点,争取条件合适的行政区全部开展项目工作。

  开展全市慢病防治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制定慢病防治示范社区工作规范,力争每个行政区至少建立一个慢病防治示范社区。

  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和随访工作。通过开展慢病防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社区/医院一体化糖尿病管理项目等,促进全市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工作,确保社区登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增长率在15%以上。

  继续加强试点社区学校学生口腔防治工作。落实学生年度口腔健康检查、追踪管理以及治疗,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健康教育力度,提高防龋治龋意识,降低龋齿患病率,提高龋齿充填率。

  继续做好恶性肿瘤、脑卒中监测报病工作。加强医院报告流程的质量控制,提高报告卡的填写质量,确保报告的及时率在95%以上,漏报率控制在5%以下。在做好恶性肿瘤和脑卒中监测报病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预防控制项目试点工作。

  加强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继续开展全国门、急诊伤害谱调查工作,加强对3家试点医院的督导,提高报告卡填写质量,降低漏报率。同时结合各区的特点,开展职业伤害、交通伤害和儿童伤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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