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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药服务进社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开展名中医、优秀中医挂点社康中心活动。组织我市名中医、优秀中医定期或不定期到挂点的社区健康中心指导社区开展中医药工作,并直接向社区居民提供中医药的优质诊疗服务。

  3、开展中医药人员进社区活动。由市、区卫生局统筹安排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分期分批到区属或本院所辖社康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市属医院中医师由市卫生局统筹安排。

  4、开展适宜技术进社区活动。适时推广疗效可靠、操作简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加大改革力度,大力开展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资源配置向社区倾斜。2007年各区卫生局应规划2-6个中医药试点单位,用于开设中医诊所和门诊部,具体办法应依照《深圳市卫生局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卫发[2005]134号)执行。

  六、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

  1、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应当至少配备1名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

  2、从事中医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药服务。

  3、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中医执业医师应当接受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全科中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工作步骤

  (一)启动时间:在2007年2月。

  (二)实施阶段:2007年2月-2008年12月。

  (三)达标验收阶段:2009年1月-12月。

  (四)推广阶段:2010年1月-12月。

  八、组织保障

  (一)成立深圳市中医药服务进社区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

  组 长:江捍平
  副组长:许四虎  罗乐宣
  成 员:廖利平 林汉城 张慧敏  廖庆伟 黄河清
      郑理光 王三杰 胡晓霞 郭奕明  邱泽文

  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医处,办公室主任由廖利平兼任,并抽调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专家组成员另发文组成。

  (二)从2007年起,将中医药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年终考核方案》。市、区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在中医药进社区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三)各区卫生局和承办中医药进社区的建设单位,要将投入社区的中医药经费纳入社区的总体经费预算。特别是示范中医药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各区卫生局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方面要给予倾斜并优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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