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实行问责制。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掌握重点区域的土地违法情况,将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履行好服务职责
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节约集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和批后检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即时报批。尽量简化报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报批时间;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用地单位搞好政策服务。加大征地协调力度,确保土地及时供应。
三、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标准。严格审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强化对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总体控制。在城市批次用地审批中,按规定比例控制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结构。
积极推进乡镇节约用地。继续深入开展“空心村”和砖瓦窑厂整治活动,推动“三项整治”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的破坏和浪费,置换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空心村”治理的重点仍然是抓好集中连片整治,资金投入也将有重点的向集中连片治理效果好的地方投放,继续落实好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折抵政策。砖瓦窑厂治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下达的砖瓦窑厂整治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实行砖瓦窑厂整治激励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解决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浪费土地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县城严禁建设庭院式住宅,小城镇建设不能随意外延扩展,新村建设鼓励推行多层住宅。
大力推进城市集约用地。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的通知》要求,以开发区为重点,加大多层标准厂房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工作。加大对闲置土地及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力度,闲置两年以上的必须坚决收回。大力推进土地市场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继续规范经营性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全面实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优先收储盘活低效利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