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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四、定级范围

  (一)电信、广电行业的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经营性公众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数据中心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

  (二)铁路、银行、海关、税务、民航、电力、证券、保险、外交、科技、发展改革、国防科技、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商务、水利、国土资源、能源、交通、文化、教育、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等行业、部门的生产、调度、管理、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

  (三)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重要网站和办公信息系统。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8月20日前)。

  1、组织领导。

  成立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是公安局、市信息产业办公室、机要局和保密局

  组 长:杨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夏为顺(市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

         班先林(市机要局副局长)

         王传玺(市保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吕兵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抽调各成员单位的同志参加,成员如下:

  吴 玮(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陈其龙(市机要局)

  沈东源(市保密局)

  沈 莉(市公安局)

  办公地点设在市局网监支队,负责具体工作,联系电话:2422040。

  各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成立相应组织。

  2、宣传动员。

  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积极协同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充分运用专题、专栏、评论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宣传,积极组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宣传网页、专栏。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系统主管领导和安全员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掌握等级保护的基本业务知识,积极推动各有关单位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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